宣城市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创建工作,现启动我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申报超低能耗建筑奖补的示范项目,应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并在示范期内获得近零能耗建筑测评证书。
(二)建筑光伏示范项目
1.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申报单位应为项目产权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参与投资的能源公司;
2.在2025年-2026年内应用太阳能光伏的新建、改建、扩建或利用太阳能光伏进行节能改造的建筑项目;
3.利用工业建筑屋面、立面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项目,装机容量应不低于1500千瓦;
4.利用民用建筑屋面、立面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项目,装机容量应不低于150千瓦;
5.项目具备较好的太阳能光伏利用条件,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示范项目奖补资金总量控制,额满即止。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附件1、2、3)的要求,于2025年1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xcjnk123@163.com(电子邮件主题应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并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全套资料合订纸质版材料(胶装,一式三份)报送至宣城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地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1403室,联系人:钱琨,王露 联系电话:0563-3698579)。
(二)遴选和公布。市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必要时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现场检查。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示范项目,并予以公示。
附件:1.建筑光伏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表
2.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