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求,完善我市既有多层住宅的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落实《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决定》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单位起草了ã€?/span>关于推进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ã€?/span>
一、出台的背景和必要æ€?
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求,完善我市既有多层住宅的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ã€?/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ã€?/span>等法律法规,落实《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决定》,推进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ã€?/span>
二、制定依æ�?
1.《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ï¼?..(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ï¼?..(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二十二条: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并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ã€?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加强沟通协商,依法配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ã€?
3.《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决定ã€?
4.《关于宣城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建房ã€?/span>2022ã€?17号)
三、起草过ç¨?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决定》出台后ï¼?span>市房地产中心组织人员起草了《意见》初稿,组织局内部相关部门、科室开展了多轮讨论,并征求了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意见;
四、主要内å®?
《意见(送审稿)》共è®?章。包括:加装条件、实施主体、资金筹集、实施程序、有关要求、其他说明ã€?
(一)关于加装条件。在《意见(送审稿)》中规定了适用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已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未列入征收范围或者计划、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的无电梯住宅;加装电梯在原用地红线范围内,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疏散等要求;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进行,本单元全体业主已充分协商,并依法表决通过ã€?
(二)关于实施主体。在《意见(送审稿)》中规定了适用本意见的实施主体: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是加装电梯申请人,负责意见协商、资金筹集、方案设计、项目申请、设备采购、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业主代表、村(居)民委员会、电梯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理加装电梯相关事项,鼓励委托代建单位作为加装电梯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工程建设实施工作ã€?
(三)关于资金筹集。在《意见(送审稿)》中规定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筹集ï¼?br /> 业主根据楼层等因素协商分摊;业主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ã€?
(四)关于实施程序。在《意见(送审稿)》中规定了实施加装电梯各项程序:
1.协商意见,加装电梯应征询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一户提出申请即可启动意愿征询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协助业主开展意愿征诀€?
2.筹集资金ï¼?/b>业主应当就加装电梯各自出资额、电梯运行及维护费用分摊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就业主出资比例提出了参考系数,明确所筹集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向业主公布并接受监督ã€?
3.勘察设计ï¼?/b>申请人(代建单位)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勘察以及房屋结构、抗震等安全鉴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加装电梯设计文件ã€?
4.书面申请ï¼?/b>申请人(代建单位)持下列资料向所在地县(市、区)、宣城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①书面申请;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接受委托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③书面协议(含建设资金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方案)ï¼?/span>④加装电梯设计文件、地质勘察资料;⑤专业机构房屋结构、抗震等安全鉴定报告;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ã€?/span>
5.现场公示ï¼?/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拟加装电梯现场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证明材料、设计文件等,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ç”?/span>申请人负责协调处理,可自行协商或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调解下处理异议ã€?
6.联合审查ï¼?/b>经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事项形成处理意见å�?个工作日内,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自然资源规划、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城市管理(供水、供电、燃气)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å¹?span>äº?/span>10个工作日内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ã€?
7.工程施工ï¼?/b>联合审查通过后,申请人(代建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施工、安装和监理,向属地住建部门办理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加装电梯建筑结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电梯安装。电梯安装前,电梯安装企业依法向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申请监督检验ã€?
8.竣工验收ï¼?/b>加装电梯工程完工后,申请人(代建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电梯安装企业等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加装电梯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及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ã€?
9.移交使用ï¼?/b>申请人(代建单位)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并依法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电梯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检验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ã€?
(五)关于有关要求。在《意见(送审稿)》中明确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要制定加装电梯年度计划,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民意协调,相关管线单位配合做好加装电梯涉及的管线迁改等。强调了加装电梯项目申请人(代建单位)、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有关质量安全责任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管责任ã€?b>
(六)关于其他说明。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意见印发之前实施的有关政策措施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ã€?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接受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考虑出台本实施意见有完整的上位文件规定、规定事项内容比较独立、集中,以及为推进本年度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需要等原因,故拟定公告时间ä¸?0日,å�?025å¹?1æœ?æ—?11æœ?3日。相关意见建议请äº?025å¹?1æœ?3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ã€?/span>
联系人:市住建局物业管理ç§?/span>
联系电话ï¼?563-3010999
电子邮箱ï¼?/span>[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推进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ã€?/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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